近日,在陕西省咸阳市的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西咸新区中心医院),一名女患者董女士在做孕前检查时,因为医生的贸然闯入,导致她上身赤裸着正好对上走廊上几位男士的眼睛。事情过去10天了,但董女士仍然无法释怀。她认为,医院宁可赔钱也不愿公开道歉,让她很难理解。
据董女士和丈夫介绍,3月9日当天,他们一起来到医院进行孕前检查。董女士刚做完乳腺检查未穿衣服时,突然有人推门而入,带进的风掀起帘子,门外走廊上的人都看了过来。当时情绪激动,董女士质问推门的医生,并要求她公开道歉却遭到拒绝。她感到十分无奈,觉得当时院方说的话很不尊重女性。对于这样的做法,她表示不能理解。
在医院医患纠纷办公室,院方表示愿出300元了结此事,但话说到了一万元。董女士表示,院方给她暴露身体标了300元的价码,后来又升高到了1000元。而她的诉求不是要赔偿,而是要求医生真诚、公开在医院大厅的导医台前向她道歉。
在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西咸新区中心医院)工作人员对此事的回应中,他们表示医生直接推门的举动的确欠妥,医院今后会注意方式方法。此外院方调取了走廊的监控,确认当时就诊室外有两名男士和一名女士,并非董女士所说的四名男士。
对于医院回绝当事人在医院大厅导医台前公开道歉的诉求,该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事发后院方还未了解清楚,所以先予以回绝。待事情了解清楚后,这样的诉求不是不能满足。而提出赔钱是为了安抚就诊者的一种补偿,但董女士却认为这样的行为是在羞辱她。同时,董女士提出了20万元的赔偿要求。
对于这件事情,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院方医生贸然推门致使董女士上半身走光,侵犯了董女士的隐私权,构成民事侵权,院方得承担法律责任。
此事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人表示自己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还有人表示:“赔钱了事拒绝道歉是对受害者最大的侮辱!”
总之,医院和医生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谨慎行事,确保不会侵犯患者的个人隐私权。对于患者的合理诉求,医院也应该尽力满足,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与纷争。同时,我们也应该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关心他们的感受,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