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5月底,共有42万家企业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标准280万项,涵盖468万项产品。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激发企业在标准、技术、服务及管理互动发展方面的创新活力。
标准创新型企业是指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以科技创新和标准化互动融合为核心竞争力,具有以先进标准的研制和实施促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支撑自身高质量发展乃至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等典型特征的企业。
据介绍,我国企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截至2023年5月底,共有42万家企业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标准280万项,涵盖468万项产品,以标准为载体的产品质量正向提升的激励体系日益完善。在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方面,截至2022年底,共有1679家企业的2856项企业标准成为“领跑者”,树立了行业质量标杆,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
此外,我国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通过标准增强与国际经贸活动的铆接,带动产品出口持续增长,以2022年为例,我国全年出口额比上一年度增长10.5%。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司长肖寒表示,下一步,将加快《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的修订发布。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对标达标、标准化良好行为等纳入管理办法,更好支撑和保障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此外,还将建设统一的标准创新型企业信息平台,有力保障标准创新型企业的认定、入库和动态管理等工作稳步进行。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标准创新型企业激励机制,形成以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相结合的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制度运行环境。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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